蓝鲸新闻7月17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在以下情形: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罚款379.84万元,并对刘某罚款12万元,对周某罚款11万元,对朱某超罚款3万元,对王某凡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