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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置业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等
蓝鲸新闻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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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7月17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事项,2025年8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累计发生4笔债务逾期,涉及金额合计593,879,005.92元,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违反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相关承诺,截至2025年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合计64.82亿元,违反了募集说明书承诺。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河南证监局对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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