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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集团被责令改正,涉未披露年度报告等
蓝鲸新闻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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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7月24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能在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债券2025年年度报告且截至目前仍未披露。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建阳光集团时任董事长吴洁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福建阳光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吴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