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49蓝鲸新闻8月3日讯,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资产风险分类不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不合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证押汇业务授信后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上海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款1210万元。对孙巍(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副行长)、李栋(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副行长)、祝家琪(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副行长)、包晓妩(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汤晓文(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副行长)、何晔凤(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副行长)、施征宇(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房地产金融部副总经理)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国军(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钱思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副行长、客户经理)、瞿惠萍(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副行长)、朱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副行长)、严虎孩(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副行长)、陆济忠(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行长)、邵文杰(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副行长)分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