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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涉经纪业务内部制度建设不足等
蓝鲸新闻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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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8月7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财通证券存在以下情形: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