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华安外经建设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按时披露年报
蓝鲸新闻08-07 18:58
265,166

蓝鲸新闻8月7日讯,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安徽省华安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安徽省华安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安徽证监局对安徽省华安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