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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通兴华保险代理被罚11万,涉利益输送等
蓝鲸新闻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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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8月1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收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外酬金、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对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1万元;对王炜(时任山东远通兴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2.5万元。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