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943蓝鲸新闻8月24日讯,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臻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臻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能根据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相关方签署的《清租合作协议》,识别出北京隆顺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实质为中粮高和基金投资人、中粮高和基金实质上的分级比例达到23.74:1;使用中粮高和基金募集资金向该基金A类投资者分配收益。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天津证监局对臻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