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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等
蓝鲸新闻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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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8月31日讯,近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案件,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方交易,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新疆证监局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