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消费金融中心烟台分中心及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消费金融中心烟台分中心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迟报案件。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消费金融中心烟台分中心罚款30万元;对刘杨子(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消费金融中心烟台分中心总经理)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