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控股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涉嫌信披违法被证监会处以250万元罚款

5月10日晚,沙钢股份公告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年末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沙钢股份(002075.SZ)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10日晚,沙钢股份公告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拟对沙钢集团、锦麟丰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8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还对沙钢集团董事长沈彬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尉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孙廉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2019年11月20日,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安排下属带孙廉洁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立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之后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

六日后,孙廉洁证券账户通过协议大宗交易方式受让4400万股“沙钢股份”,直到2020年5月26日至7月6日期间,卖出3940万股。2020年12月11日又卖出0.72万股。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间,卖出459.28万股。

而孙廉洁买入沙钢股份的资金以及卖出沙钢股份后资金的流向均与锦麟丰泰有关。

事实上,锦麟丰泰实际管理人尉国为沙钢集团第一副总会计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但沙钢集团隐瞒了这一一致行动关系。

另外,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持有沙钢股份1.99%股份,最终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63%。但由于沙钢集团未告知沙钢股份其与锦麟丰泰的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而后续锦麟丰泰通过孙廉洁证券账户减持超过1%时,也为告知沙钢股份,从而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误。

从年报披露情况来看,沙钢股份主要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优特钢的生产与销售,年生产优特钢能力320万吨,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4.87亿元和11.12亿元。(蓝鲸上市公司 徐晓春 xuxiaochu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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