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事由,泰康养老遭罚71万元

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连下多封罚单,对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三项违法事由作出处罚,合计罚款71万元,相关负责人一并被罚。

根据罚单,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由此,深圳银保监局对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决定罚款71万元。

同时,相关负责人李凡对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吴舰对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

此外,还有多名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相关当事人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管理或直接责任,被罚1万元到3.5万元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泰康养老云南分公司也曾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罚款合计58万元。

据偿付能力报告,2022年,泰康养老合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18.79亿元,净利润达到10.28亿元,投资收益率5%。偿付能力方面,2022年第四季度末,泰康养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6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