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子公司累计借款超2.6亿元却未披露,威创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希望威创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日前,威创股份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深交所披露,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威创股份向北京金色摇篮等八家公司提供借款,累计金额为2.61亿元,日最高余额为1.34亿元。截至2023年4月19日,上述资金已经收回。威创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希望威创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在2022年报中,针对威创股份“大额资金往来未披露”,年审会计师此前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因此,深交所对威创股份下发了年报问询函。

针对上述情况,威创股份回复称,上述未知借款分为两类:一是母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系支付的项目尽调保证金,威创股份认为其属于正常业务性质支出,符合公司关于资金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且未达披露标准,因此未对外公开披露。

二是幼教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系向业务合作方支付的借款。威创股份称,参与借款的八家业务合作方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幼教子公司已有多年的业务往来,幼教子公司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多次分批向合作方提供借款,协助其渡过经营难关。

据悉,北京金色摇篮于2016年2月份变更为威创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在2019年11月份,北京金色摇篮全部退出了威创股份。

对此,威创股份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六章重大事项中关于财务资助的定义,幼教子公司的借款,已构成对外的财务资助,由于幼教子公司未及时上报,导致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威创股份也表示,经核查,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设计及执行存在缺陷。子公司200万以下资金支付经幼教财务总监及幼教副总经理审批,200万以上资金支付除上述审批外只需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在付款审批流程中未设置集团财务审批节点,同时公司未对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进行有效控制;由此最终导致了子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缺陷。

威创股份称,由于借款资金进出周期短,且2023年度的为有偿借款,未对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故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汇报,进而导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未能及时进行审议。除前述发生于幼教子公司的资金往来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审议未审议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亦不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的整改,威创股份表示,截至报告日,上述大额资金流出均已收回,公司对上述缺陷进行了整改,整改后将200万以上资金支付增加集团财务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