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不善把许可证都遗失了,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被警告并处罚款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金罚决字〔2023〕6号)显示,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农商银行)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该行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

蓝鲸财经注意到,今年7月大连监管局同意大连农商银行甘井子金星分理处与瓦房店磊山分理处终止营业。大连监管局称,机构终止营业后,原址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大连农商银行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许可证缴回该局;逾期不缴回的,由该局在缴回期满后5日内依法收缴。

同日,大连监管局还披露了大连农商银行另一张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大金罚决字〔2023〕4号)。大连农商银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案件迟报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该行被罚款六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等情形,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第二十一条则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和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官网资料显示,大连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是在原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辖属8家县级行社的基础上,由符合发起人条件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东北地区第一家以市为单位整体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

截至2022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1427.7亿元,比年初增加11.45%;负债总额1344.54亿元,比年初增加12.2%。

不过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大连农商银行业绩却没有跟上。2022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4.88亿元,较上年下降28.46%;净利润5383万元,较上年下降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