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存破产风险

因公司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冀东丰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庞大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蓝鲸汽车5月14日讯,昨日晚间,庞大集团(SH60125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丰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具体而言,2017 年 5 月 4 日,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进货,庞大集团与冀东丰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冀东丰公司借款人民币 1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同日,冀东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了上述借款。借款到期后,庞大集团因资金紧张,未能如期向冀东丰公司清偿上述借款。此后,冀东丰公司曾多次以电话、致函等方式向公司催收,截至本公告日,庞大集团尚欠冀东丰公司上述《借款合同》项下款项人民币 17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庞大集团尚未收到法院对冀东丰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及时就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做好相关停复牌工作。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蓝鲸汽车 万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