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20:32
广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5月1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对于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05-10 20:28
央行: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05-09 08:34
杭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购房可申请落户

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优化公证摇号销售措施。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04-30 20:52
广东中山:实施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4月30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2024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期间(试行),凡在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百位)。 鼓励居民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试点推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在享受第(一)条补贴的同时,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每套2000元电子消费券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04-30 14:22
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03-23 11:06
广西南宁: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于多子女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五象新区(经开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03-22 15:52
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一、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最高贷款限额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二、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三、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四、生育支持政策、“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政策和高品质住宅政策等按贷款额度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五、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4年3月23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03-14 08:16
杭州: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优化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时明确优化增值税征免年限,本市范围内个人出售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2年。

02-29 16:15
湖北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

据介绍,湖北省内缴存与贷款不在同一城市的借款人和配偶,在符合业务办理条件情况下,通过办理“异地委扣”业务,可授权缴存地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直接归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贷款归还方式也十分灵活便利,既可正常按月批量扣划还贷,也可随时向贷款中心申请办理按次单笔扣划还款,归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02-22 18:49
深圳住建局:以更大力度加快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以更硬作风推进新一轮城中村改造

2月19日,深圳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上,市住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恩平表示,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跑起来、抢时间、争一流,高质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等六个方面工作。以更大力度加快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以更硬作风推进新一轮城中村改造。以更高站位加快推进“百千万工程”。以更高水平提升建筑业发展能级。

02-05 17:13
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烟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邢永强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烟台市委批准,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市纪委监委原二级巡视员邢永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邢永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2-04 18:22
山西至去年底10万余套住房实现“房证同交”

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消息,山西省全面推进“房证同交”改革,截至2023年年底,10.2万余套住房实现“房证同交”,除个别县(市、区)暂无新交付项目外,山西省“房证同交”基本实现全覆盖和常态化。(中新网)

01-31 17:23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发布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跨城市购房提取,将于3月1日生效。据介绍,此次调整将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是继2023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额度后,对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的再次提高,将惠及超99.5%的租房提取人,助力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

01-30 12:12
苏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买房不做购房资格审核,新房仍限售两年

1月30日,网传苏州全面取消限购,买房不再限面积及套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购买新房、二手房不做购房资格审核,新房限售政策仍为两年。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从今天开始,不再审查套数,也不看购房资格。”去年9月,苏州市政策提出,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去年9月,苏州的限购政策就已放松,对于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非本地户籍享受本地户籍待遇,无需社保和个税。(澎湃)

01-29 17:50
江苏盐城经开区龙年房地产促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补贴2万元

2月3日-4日,盐城经开区将举行2024年龙年房地产促销活动。在执行市级购房补贴政策,延续区级原有层面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9日新增区级购房补贴政策。在盐城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网签合同总价1.5%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01-19 13:24
海南定安:多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可增加一套购房额度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优化支持引进人才和重点企业职工购房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性住房需求。以家庭为单位,多孩(未成年子女两个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一套。引进人才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随迁落户后,其名下在定安无房的,可在定安县购买1套商品住房。落户满2年后,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23-12-19 18:36
国家开发银行实现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日前实现福州市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首笔贷款发放1000万元,这标志着全国首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成功落地。国家开发银行此次向福州市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授信2.0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福州新区滨海新城7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23-12-11 11:24
明年起,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调整为2000元/月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由原来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调整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23-12-08 13:33
湖北: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在养老、生育托育、教育医疗、就业增收、住房等7个方面提出20项措施。其中包括,推动进城和返乡人员更好融入城市。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探索实施县域进城人口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补助政策;支持县城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工业用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县城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人员可申请入住保租房。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优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医疗、随迁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完善回乡进城安居“购房补贴”政策,推动适当延长贷款年限,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23-12-06 21:00
住建部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城市体检对象包括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住房、小区(社区)体检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开展,街区体检要结合现有街道行政边界开展,衔接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试行),设定一定数量的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为能够获得精准稳定数据、可以进行纵向横向对比且具可持续性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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